开放教育《毕业证明书》管理办法
来源:榆林广播电视大学 作者:榆林站点管理员 发表时间:2016-04-11 10:50:59 

       根据教育部《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》〔(88)教学司字057号〕有要求,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,不能补发毕业证书,由学校开具具有毕业证书效力的《毕业证明书》。为保证《毕业证明书》的管理工作严肃、认真的进行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如下:

       一、管理办法:

       1.陕西广播电视大学(以下统称陕西电大)“开放教育”、“注册视听生”毕业生的《毕业     证明书》,由中央电大统一印制,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分级管理。

       2.分校、工作站进行初审后将材料报送陕西电大教务处学生科,中央电大依据省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,并将合格者的《毕业证明书》发送给省级电大。

        二、申请办理《毕业证明书》提交的材料:

      1.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;

      2.二寸彩色照片二张;(最好采用图像采集照片,如果没有则必须按照此类照片去照)

      3.填写《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办理< 毕业证明书>申请表》(附件)二份。

      4.学生申请办理《毕业证明书》,每人需向中央电大缴纳审核费及邮寄费等130元/人,由省级电大收取后统一向中央电大缴纳。

       三、申请办理《毕业证明书》的时间:

      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有序进行,各试点分校、工作站对提出申请办理《毕业证明书》的毕业生,统一于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内(上半年为3月1日至3月30日、下半年为9月1日至9月30日)报送省校,逾期将推迟至下期办理。

相关新闻
读取内容中,请等待...